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及广东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第四批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资料进行了审核(附件1-6、附件8),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16日至1月22日,共7天,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2024年1月22日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反映,公示受理电话:0758-8360073附件1、2023年高要区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申请表附件2、2023年高要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3、2023年高要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2023年高要区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5、2023年高要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6、2023年高要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8、2023年高要区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附件1:2023年高要区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x附件2:2023年高要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x附件3:2023年高要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x附件4:2023年高要区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x附件5:2023年高要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x附件6:2023年高要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x附件8:2023年高要区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x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