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信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绿色低碳工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绿色低碳工厂推荐要求(一)请按照《郑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已被评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二、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工作,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的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五)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三、其他要求(一)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完成自评价的企业自主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并编写第三方评价报告,(三)各区县(市)工信部门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2-5)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处,区县(市)工信部门正式推荐报告一份,企业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联系人:黄业成联系电话:89895106电子邮箱:zzjwnyc@163.com附件:1.___区县(市)2024年度郑州市绿色低碳工厂推荐汇总表2.绿色低碳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