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号)、《关于印发南湖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农水〔2022〕20号)、《关于下达南湖区第一批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南农水[2022]115号)、《关于同意变更嘉兴世合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蔬菜大棚宜机化改造及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等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嘉兴世合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蔬菜大棚宜机化改造及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进行了验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有机蔬菜大棚宜机化改造及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验收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内容结算审核金额(万元)财政补助金额(万元)此次拨付补助金额(万元)验收结果1嘉兴世合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07省道22公里处星火村世合有机农园1.定制全自动新能源农机以达到大棚蔬菜宜机化标准种植流程,2.设置室外定位基站,3.加装并完善数位孪生系统,完善精致农业示范区,4.开发农事管理系统进行农事工作的安排,向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3.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4.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机管理服务站,5.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C楼3323室,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