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春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符合2024年春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请在公示期间内(上班时间)提交补充材料(户籍生携带户口本原件等基本材料,政策性照顾生携带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系统将开放查询拟录取学校结果,转学插班学生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1月20日(具体时间以拟录取学校通知为准),查询到拟录取学校的学生家长,请携带全部入学资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核对,入学材料:(一)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1.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户口本,包含“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等内容,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二)政策性照顾生材料1.珠海市政策性照顾生所需材料详见《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此项材料现场资料审核家长无需提交,附件:2024年春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学生入学资格名单公示.xlsx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2024年1月15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