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82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2月22日组织专家对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结合专家验收意见和相关工作情况,我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畜牧兽医科联系,公示期:2024年1月15日-21日联系电话:88221361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分配方案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5日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序号分配单位金额(万元)1中山市白石猪场有限公司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