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黔财基〔2021〕9号)和《省财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黔财基〔2023〕20号)文件要求,各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实行区级财政集中统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分批次逐步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资金,(二)各相关业务部门要组织集中统发补贴对象自行选择社会保障卡金融机构或线上社会保障卡服务渠道开办社会保障卡,解读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扣留扣押补贴对象“一卡通”(含“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含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等),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资金发放日常管理,及时将比对“一卡通”信息后的统发清册提交代发机构发放,联合补贴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日常监管,负责督促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为补贴对象开办社会保障卡、激活金融功能等提供便捷通道和服务保障,按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令准确发放补贴资金,四、强化发放管理(一)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年补贴资金预算、往年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区财政局在收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补贴发放函及统发清册后,(三)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统发清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