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展现近年来群众文艺创作新成果,根据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组织2023年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二)作者条件:在清远市居住或工作的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三)作品条件:参评作品必须为2021年后未参加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作品评选,二、作品要求(一)导向正确,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三、报送资料1.音乐类作品报送U盘,除一份歌谱标明作者信息,其余七份不得出现作者信息)、作品简介一份(含作词者、作曲者简介、400字以内),2.舞蹈类作品须报送排演U盘,作品简介一份(200字以内),报送材料电子版、作品电子版(U盘)请于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前报送到清新区文化馆,地址是:清远市清新区文化馆,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文化馆(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1号)3.联系人: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