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政办: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等8个项目的通知》(泉农函〔2024〕1号)精神,今年泉州市继续组织实施“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粮食作物‘五新’推广”“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及“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等7个项目,请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及时申报“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项目和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加工和大豆、旱稻规模化种植等项目,项目申报按《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农业基地(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1〕44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等2个项目任务和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等2个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2〕31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2〕82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2年大豆规模种植暨高产高质高效创建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2〕55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旱稻规模种植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3〕4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并于1月26日前将“粮食作物‘五新’推广”“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及“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情况(见附件2)上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市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财政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附件:1.南安市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2.泉州市2024年种植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情况表3.项目申报相关文件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各乡镇(街道)党政办: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等8个项目的通知》(泉农函〔2024〕1号)精神,今年泉州市继续组织实施“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粮食作物‘五新’推广”“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及“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等7个项目,请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及时申报“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项目和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加工和大豆、旱稻规模化种植等项目,项目申报按《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农业基地(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1〕44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等2个项目任务和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等2个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2〕31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2〕82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2年大豆规模种植暨高产高质高效创建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2〕55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旱稻规模种植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3〕4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并于1月26日前将“粮食作物‘五新’推广”“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及“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情况(见附件2)上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市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财政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附件:1.南安市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2.泉州市2024年种植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情况表3.项目申报相关文件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