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武进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步伐,根据武政办发〔2022〕59号《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文件精神,现决定对获得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江苏拨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奖励,下达奖励资金30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由绿建区财政承担,现将2023年武进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第二批)支持资金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列2024年度“2069901科技奖励”预算支出指标,请获得奖励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科技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按规定计入相应会计科目,希望获奖单位继续加强科技创业平台建设,为推进我区创新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附件:1、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奖励—第二批)项目汇总表.docx2、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奖励—第二批)项目表.docx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