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现将《南京江北新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8日南京江北新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建设好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基地,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北新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主要是指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并结合基地实际组织开展青少年特色科普教育活动,科技场馆类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第五条科技创新局会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认定青少年科普基地,颁发“南京江北新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证书并授牌,第七条科技创新局及相关部门为基地提供支持与服务,(三)组织青少年科普基地工作交流,第八条科技创新局会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的取消青少年科普基地认定并摘牌,第九条取得“南京江北新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称号的单位发生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等变更情况时,(四)不能达到青少年科普基地认定标准或不能履行青少年科普基地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