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陇原惠岗贷”融资业务申请对象为企业,2.纳税记录或在中国银行结算情况良好、可纳入各地创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专精特新、核心企业供应链等中小微企业,二、申请条件1.在甘肃省内注册满1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域内企业从业人数不低于5人),上年度用工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三、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符合信贷工厂准入的优质客户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四、贷款期限“陇原惠岗贷”一般为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灵活设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五、贷款利率年利率最高不超过4.35%,六、合作银行中国银行白银分行,七、联系方式市就业促进中心:0943—8302296中国银行白银分行:0943-8227742会宁县人社局:0943—3222136靖远县人社局:0943—5980336景泰县人社局:0943—5569203白银区人社局:0943—8309799平川区人社局:0943—6626653(供稿:市就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