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市法院、市司法局、菏泽仲裁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菏泽仲裁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由市委宣传部、菏泽日报社、市文联、市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菏泽仲裁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等13个单位任成员的菏泽市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推进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二、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的统筹指导工作,市文联: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推进民间文艺版权的创新运用、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