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规定,2023年上级下达大鹏新区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287万元,已使用287万元,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153359.96元,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388694.6元,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180000元,5.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537581.4元,8.小微企业社保补贴27843.27元,9.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16200元,11.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岗位和社保补贴934919.47元,1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励补贴215000元,13.用人单位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就业补贴40000元,1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6795.38元,公示期7天(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