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十佳企业”的认定和授牌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荐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十佳企业”的通知》(渝农发〔2023〕210号)要求(见附件),包括:1.“十佳园区”或“十佳企业”申报表,申报“十佳园区”的,申报“十佳企业”的,并如实准备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主体合规性、申报资料真实性、经营纳税、环境保护、企业信用、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将综合审核意见连同园区、企业申报资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对各区县推荐上报的园区、企业情况进行评审,并呈报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报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审定,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审定的“十佳园区”“十佳企业”在市农业农村委官方网站上公示,(二)请各申报主体及时申报,(三)申报主体需对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荐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十佳企业”的通知》(渝农发〔2023〕210号)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