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39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园区、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软件企业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软件行业协会,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39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4月2日(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贺龙飞,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蒋振韬,省软件行业协会张玩春,020-38263531、18988972328)相关附件: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pdf相关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