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的通知》(凉就办〔2023〕37号)要求,我中心对如实参保,足额缴费且无欠费的非失信申报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审核,经审核认定普格县顺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政策,补贴金额共计15823.49元(补贴明细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反映,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77300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0834-4786244附件:2023年5家企业稳岗补贴明细表.doc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