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文[2021]15号)文件规定,拟定奖励新增运力企业1家,安排资金497.7万元,拟定运力规模新达10万吨以上企业1家,现将2022年度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水路运输业奖励资金拟奖补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请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区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电话:27396686传真:27396687区财政局:电话:27398848传真:27398865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度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奖励资金拟奖补公示信息企业名称补贴项目补贴金额总计计算依据备注福建长安船务有限公司新增船舶运力奖励497.7万元《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文[2021]15号)该公司2022年12月新造集装箱船“新滨鸿”,载重吨49770吨,按照100元/载重吨的奖励标准,拟发放奖励资金497.7万元,福建长安船务有限公司运力规模奖励100万元《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文[2021]15号)该公司名下共有“新滨鸿”、“新滨源”、“新滨洲”3艘集装箱船,运力总规模初次达到10万载重吨以上,拟发放奖励资金100万元,总计:597.7万元填表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填表日期:2024年1月3日备注:上述奖励金额系以第三方审计报告最终审计数据,并参照企业自主申请金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