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企业:根据《2021-2023年厦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2023年厦门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和产品信息(第一批)的通告》要求,参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四批)的通告》,制定了《2021-2023年厦门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四批)(公示稿)》(详见附件),一、公示时间与反馈方式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11日-1月1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主动报告,经查实,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二)被全国各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补贴产品,若在此次公示的产品信息中,企业应及时主动报告,经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有关产品在我市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附件:2021-2023年厦门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四批)(公示稿)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