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东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手续落实脱贫人员、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的通知》(巴人社文〔2022〕51号)文件规定,在申请人提交资料并结合各乡镇人社中心对申报对象的核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全县2024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我局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复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巴人社文〔2022〕51号文件相关规定,“对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过渡期内已享受过一次性交通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审核资料完整的人员共计46人,可补贴一次性交通补贴金额为玖仟贰佰元整(小写:¥9200.00元),以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从2024年1月9日至1月11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若对补贴人员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