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德龙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公告淄博德龙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依照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鲁0302民初3663号判定的劳动关系和相关证明材料,你单位存在未为职工张峰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川社险核通[2024010800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缴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经核定,截止到2024年01月05日,欠缴职工张峰社会保险费:贰万玖仟玖佰贰拾壹元壹角(29921.10元),跨月欠费金额将发生变化,现移交税务部门予以征收,附件1:《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png附件2: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png淄博市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