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47号)有关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发放奖励资金共计320万元,一、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7号)名单的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奖励150万元,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奖励30万元,合计180万元,荣誉称号单位名称奖励金额(万元)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150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30二、对入选《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名单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206号)名单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荣誉称号单位名称奖励金额(万元)2021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50三、对入选《2021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浙经信绿色【2022】38号)的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合计30万元,荣誉称号单位名称奖励金额(万元)2021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2021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102021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10四、对入选《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的通知》(浙水资〔2021〕37号)的利欧集团浙江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合计60万元,荣誉称号单位名称奖励金额(万元)浙江省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利欧集团浙江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浙江省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浙江金鸿食品机械有限公司20浙江省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温岭瀚洋资源电力有限公司20现对补助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财政局企业反馈,联系电话:86056586,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岭市财政局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