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2024年榕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以下简称《县级目录》,各主管部门必须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统发监管系统补贴对象“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信息与社会保障卡系统信息的比对,在条件成熟时分期分批逐步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资金(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各主管部门要做好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的准备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及时将比对“一卡通”信息后的统发清册提交代理金融机构发放,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联合补贴业务主管部门、代理金融机构加强补贴对象“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监管,代理发放金融机构要规范有序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工作,各级集中统发目录内各项补贴项目严禁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外发放,(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年补贴资金预算、往年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补贴发放函及统发清册后,(四)县级财政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持代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基〔2022〕22号),附件:2024年榕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附件:2024年榕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