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区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经审核,钦州市钦南区政务审批代办服务站共有1名见习人员符合拨付见习补贴要求,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见习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当月发放750元)向见习基地发放由其垫支的见习补贴,共计15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无论以何种名义反映,均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联系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7-2838867邮政编码:535000附件:钦州市钦南区政务审批代办服务站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2023.10)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8日钦州市钦南区政务审批代办服务站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2023.10)见习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见习对象毕业时间及毕业学校学历就业见习岗位就业见习协议期限补贴金额(元)补贴标准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欧锦凤4508**********4920女毕业学年毕业生2024年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文秘助理2023.05.04-2024.05.03150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见习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当月发放750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