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65号)文件精神,2023年12月我区重庆市大足区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岗参保职工饶光洪等2人申请的扩岗补助已初审完毕,现对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对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大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提出,受理电话:43789399受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附件:重庆市大足区扩岗补助公示名单(2023年2批次)重庆市大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