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重庆市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将在全市选择100个村开展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创建,现就我区开展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创建工作通知如下,全区组织创建3-5个村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村,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三、创建条件创建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工作思路清晰、抓手有力,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工作在全区居于较好水平,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广泛支持、踊跃参与示范创建,在农村改革工作和农业农村发展等工作成效明显的村,可以优先推荐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创建,若纳入重庆市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工作专班批准创建名单,二、创建条件简要分析创建村及所在乡镇、区(县)在组织领导、发展基础、工作机制、创建积极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在农村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效,四、创建任务在统筹推进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