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立国投产业成长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投产业成长基金”),国投产业成长基金遵循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鼓励创新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投资运作,国投产业成长基金采用直接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二、国投产业成长基金设立要求(一)基金名称国投产业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和其他各出资主体担任有限合伙人(LP),(五)基金规模国投产业成长基金目标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中受托管理机构及其引入的关联方对国投产业成长基金的出资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的20%,(六)基金期限国投产业成长基金的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九)投资决策委员会国投产业成长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十)管理费国投产业成长基金向受托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六)管理基金规模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在管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团队至少具有5名5年以上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工作或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受托管理机构遴选程序国投产业成长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由国投集团向社会公开遴选,受托管理机构由国投集团最终确定,向国投集团提交电子版本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