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中心,各园区、街道,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67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66号),根据市科技局关于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详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二、组织申报01.科创中心,各园区、街道负责区域内申报单位的推荐审核工作,02.申报单位向科创中心或所属园区、街道提出申请,科创中心,各园区、街道经现场考察、审核后,统一汇总并出具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和推荐函上报区科技局,03.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1)或省级众创空间申请备案书(见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三、相关要求科创中心,各园区、街道汇总申报材料,将盖章后《2022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2022年度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推荐表》、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审核表、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及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电子档及纸质一式一份),电话:81890136附件:1、孵化器申报材料2、众创空间申报材料3、主管单位材料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5、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8日(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