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南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设立事项,经审核,拟予以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对其设立事项公示如下:序号机构名称举办者办学地址拟任法人办学规模和内容1莆田市城厢区南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刘伟清/余东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胜利北街83号大唐广场2号楼116室刘伟清同一时段培训不超50人,办学内容:美术培训,招生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高中生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7号)规定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单位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单位:莆田市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901号;联系电话:0594-2820111,莆田市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