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资金补贴项目申请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肇人社发〔2015〕3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精神,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期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经审核,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四会市珩玥月子服务有限公司1家用人单位(详细名单见附表)符合上述文件有关规定,现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就业专项资金内控制度的通知》(肇人社发〔2013〕216号)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共7日,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1月11日之前向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电话:0758-3268876、3268872附件: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xlsx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