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制造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落实工作,按通知要求,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智能制造评估将作为申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方向项目,以及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要件和参考,请有关单位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开展2项评估诊断工作,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制造评估工作的通知(1).pdf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