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为主线下发,《整县推进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吉牧联发〔2023〕14号)《关于调整推进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吉牧联发〔2023〕19号)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验收小组验收后,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其真实性有疑义请来人或来电举报,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举报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举报电话:0434-4203033附件:2023年伊通满族自治县茎穗兼收发酵黄贮项目验收表,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1月4日2023年伊通满族自治县茎穗兼收黄贮项目验收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