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海关)(二)支持平台企业发挥链主作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三)鼓励种子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委网信办)二、建设宜居宜业的载体空间(四)完善在线新经济生态园综合配套环境,(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杨浦区政府、浦东新区政府、长宁区政府)(五)鼓励在线新经济生态园创新建设与管理模式,支持在线新经济平台、第三方服务企业为在线新经济平台内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三、打造支撑新质生产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七)推动建设新一代算力基础设施,鼓励在线新经济优质企业参与本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市科委、市大数据中心)(九)完善数据要素开放流通机制,鼓励在线新经济企业融合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开展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大数据中心)(十)提升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能力,支持在线新经济企业与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本市特色产业园区合作开展“平台+园区”融合创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十七)推进多元化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在线新经济企业与数字人民币试点运营机构合作,(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六、构筑产业繁荣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十九)加强在线新经济企业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二十)完善在线新经济行业发展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