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壮大民营建筑业企业,建立省、市、县三级民营骨干建筑业企业培育清单,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申报“天府杯”“四川省结构示范工程”等奖项,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通报表扬一批工程业绩与信用良好的民营建筑业企业,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纳入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价体系,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支持各地遴选和吸纳优秀民营建筑业企业人才进入本地区建筑领域专家库,建设工程技术人才已取得专业技术工程领域职业资格,支持建筑业企业培育自有骨干工人队伍,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建筑业企业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人员参加建筑工匠技能大赛,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开展智能建造技术研究,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建筑劳务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