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片区综合开发区块内企业搬迁腾挪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浙委发〔2020〕20号)、《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综合开发区块内企业搬迁腾挪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金开通〔2021〕1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综合开发区块内企业搬迁腾挪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现场送达或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18号洪隆广场412办公室,邮编:3210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52968449@qq.com,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2日,共30日,联系人:余飞荣、程迪联系电话:0579-83219382/0579-83219384附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综合开发区块内企业搬迁腾挪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1月3日附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综合开发区块内企业搬迁腾挪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