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农用地适度规模经营,我局牵头起草了《龙泉驿区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用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9日龙泉驿区关于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用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2023.12.29征求意见稿)为充分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性,推动农用地适度规模经营,防止哄抬土地流转价格,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原则上我区农用地流转指导价为耕地不高于1200元/亩,积极引导以村为单位形成区域内土地流转价格共识,给予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200元/亩的一次性奖励,三、鼓励村集体开展产业化经营试点鼓励村集体招引市场主体规模流转农用地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当年新连片流转100亩及以上、流转期限5年及以上的、流转价格符合指导价,流转第1-3年按80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激励资金,激励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撂荒”问题、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提升、和美乡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5.本意见由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