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现将以下1个治超卸货场地予以公示,序号治超卸货场名称线路桩号地址1江川区小白坡卸货场国道G245,K1801十200米云南筑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院内)特此公告玉溪市江川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