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企业):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扶持政策兑现流程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25号)、《江山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现代服务业奖补政策兑现流程的通知》(江服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服务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符合《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江政发〔2021〕23号)、《关于加快数字消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江政办发〔2020〕85号)等文件可享受政策扶持条款的企业或项目均可申报(具体条款详见附件3),二、申报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缴纳税收、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或符合政策补助条件的自然人(在申报享受政策年度期限内存在环境污染、偷税、恶意欠缴税费、违法用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外),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内容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好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市服务业发展中心,2.根据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不受理政策兑现年限逾期一年以上的申报材料,四、申报材料要求(一)共性材料1.江山市服务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审核申请表(附件1),(二)涉税材料1.江山市服务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计算审核表(附件2)及相关税收或完税凭证复印件,(四)审计材料涉及到需依据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定的,由市服务业发展中心会同中介机构按照企业申报补助内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申报主体应提供相关合同、原始票据、项目投资及固定资产明细表、工程审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附件:1.江山市服务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审核申请表2.江山市服务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计算审核表3.江山市服务业政策条款及针对性材料附表江山市服务业发展中心2024年1月3日【江山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关于申报2023年度服务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附件下载】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