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4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浙江嘉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周慧慧12508.82温州市瓯海区嘉元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李洋洋10778.933温州市一站众创空间有限公司林雯雯4491.22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