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扬江政办〔2013〕115号)规定,经过自愿申报及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及陈述答辩等程序,并经扬州市江都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江苏宁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扬州)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扬州市江都区区长质量奖”拟获奖单位,博立尔化工(扬州)有限公司、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扬州市江都区推进卓越绩效管理先进单位”拟获奖单位,现予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9日前(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反馈,所提意见和建议需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证据,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52号711室,扬州市江都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25200,联系电话:0514-89688040,电子邮箱:yzjdzlk@126.com,扬州市江都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