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宁市兴宁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南兴府规〔2023〕1号)及相关说明等文件要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将对通过上级认定的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奖励申报工作,获得以下认定:1.通过自治区认定的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2.2022年新认定、重新获得认定的非工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2022年获得南宁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4.2022年获得南宁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1.奖励申请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上级批复文件或相关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材料:1.奖励申请表(附件1)2.科技部认定的文件及认定证书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4.单位2023年度科技工作报告成果转化应用认定奖励申请材料:1.奖励申请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3.上级批复文件或相关认定证书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5.成果持有证明6.成果交易证明(A类)或成果登记证明和成果转化效益证明(B类)以上证明材料核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三、填报要求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宁市兴宁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有关问题的说明,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达至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2.提交的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⑴加盖公章的申请表,⑵上级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的科技部的认定文件及认定证书),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⑷其他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方式未尽事宜请联系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联系人:覃丽华电话:0771-3290200邮箱:xn.kejiju@163.com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大楼10楼1004号房附件:1.兴宁区创新平台奖励申请表2.南兴发〔2023〕1号关于印发《南宁市兴宁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3.关于对《南宁市兴宁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有关问题的说明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