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县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教指〔2023〕2685号长春市农业科学院,九台区财政局: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县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教指〔2023〕938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4年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70万元,用于支持市县科研院所(含科技馆)设备购置和设施修缮等,执行中收入科目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或“2060705科技馆站”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本级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各区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指出执行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4年科研院所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分配表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12月29日文档附件:2685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