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促进高新区和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要求,财政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实施了2023年高新区和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申报评选工作,根据政策明确的程序,近日五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拟确定前10名高新区、经开区为支持对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请通过通过信函、电话或面谈方式实名反馈,联系方式:财政厅经济建设处86721125,省发展改革委开发区与总部经济处86705744,经济和信息化厅园区处86112143,科技厅高新处62103772,商务厅财务处83229852,附件:支持名单(按市州排序)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商务厅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