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我市按程序组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现有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评估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1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监测科反映,联系人:高守鑫联系电话:0469-4281682附件:2023年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名单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9日2023年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验收情况1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合格2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