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文旅发〔2022〕51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文化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的申报工作,确定将四川省文化馆等33家文化类事业单位作为省级文化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详见附件),一、试点任务试点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二、试点评估为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我厅将对省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进行“宽进严管”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文创开发工作成效评估,对不参加评估工作或连续两次评估结果为最低等次的试点单位予以退出试点处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支持,每年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报文化和旅游厅,各试点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实际的文创产品开发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四川文创交易博览会、天府文创大赛等各类文创产品宣传推广活动,提升试点单位文创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29日附件:省级文化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名单1.四川省文化馆2.四川省艺术研究院3.四川省剧目工作室4.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5.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6.成都市川剧研究院7.成都市图书馆8.成都市文化馆9.简阳市文化馆10.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11.盐边县文化馆12.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习所13.泸州市纳溪区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14.德阳市文化馆15.江油市李白纪念馆16.广元市图书馆17.遂宁市文化馆18.内江市文化馆19.隆昌市文化馆20.南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1.宜宾市图书馆22.邓小平图书馆23.邻水县图书馆24.达州市图书馆25.达州市通川区张爱萍故居管理所26.雅安市名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7.陈毅纪念馆28.安岳县文化馆29.阿坝州文化馆30.甘孜州文化馆31.甘孜县文化馆32.凉山州文化创意创研中心33.凉山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于公布省级文化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