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肇财监〔2018〕9号)和《肇庆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肇庆市市级2022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附件:肇庆市市级2022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2家)肇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2023年12月2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肇庆市市级2022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2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