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畴,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推进市级气象地方立法,将气象领域执法纳入地方综合执法范围,将气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纳入地方执法检查计划,将气象标准化建设融入地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