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15年修订版)和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5〕128号)文件精神,按照《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及复评工作的通知》(东教发〔2023〕115号),我局组织专家组对新申报等级评定的9所幼儿园及40所复评幼儿园进行评估,并经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东方市新龙中心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为市示范园、东方市东河中心幼儿园等19所幼儿园为市一级幼儿园,东方市春蕾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为市二级幼儿园,东方市福星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为市三级幼儿园,东方市启明星幼儿园等1所不合格(排名不分先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12月30日(共3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有关情况,提倡实名举报,地址:东方市八所镇康复路东侧(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西侧),举报电话:25522651,附件:2023年幼儿园等级评定检评结果汇总表东方市教育局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