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方式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二、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8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新设博士后科研单位工作站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察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查情况,三、有关要求(一)各申报单位要详细了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二)各申报单位要准确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确保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佐证详实有序,(三)电子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6030231电子邮箱:lxrsjjj@qd.shandong.cn地址:莱西市北京中路105号0451房间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pdf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