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为成员的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1.各州(市)评选机构可推荐本地区人选1名,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单位本区域的评选机构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原件报送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本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及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公示、推荐人选及其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推荐意见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初审和本地区本系统公示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各州(市)和有关单位评选机构对通过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应及时向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州(市)和推荐单位评选机构于3月18日前将正式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上报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公示材料(含本地区本系统公示截图)、《云南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4)(以上材料1式5份),(三)复审和公示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由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推荐单位及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