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申请材料各类申报材料由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高校结合申报条件在年度评审通知中具体明确,九、联系方式1.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29-886686962.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干部(人事)处:029-872941803.省人力资源和社厅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29-639150944.各试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事部门第十三条一、政策条款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将参与“三项改革”试点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各试点市(区)转化科技成果、创办领办企业纳入支持范围,二、实施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试点市(区),三、政策依据《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陕政办发〔2022〕43号)四、申报方式线上申报,三、政策依据《陕西省高校院所“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以演代评”实施方案(试行)》(陕科办发〔2023〕54号)四、申报方式线上申报,七、申请材料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专项的完整证明材料、上年度实际国拨科研经费证明材料、需要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及证明材料、需要支持孵化的企业及证明材料,六、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陕西省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八、办理流程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员)审核→推荐单位审核→组织形式审查→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场考察→项目立项→签订合同→组织拨款,六、申报条件(一)首台(套)产品1.申报单位是在陕西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企业,(二)新材料首批次产品1.申报单位是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材料生产企业,(三)首版次软件产品1.申报首版次的软件产品(1.0版本)必须是申报单位通过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二)新材料首批次产品1.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格式以当年的征集文件要求为准)2.有关证明材料(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新材料首批次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征集文件→申报单位向生产经营地所在设区市工信和财政主管部门申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报送初审意见和企业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拟支持项目→下达奖励资金,(三)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属地地市评审推荐→省级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议研究审议→项目公示→项目入库→项目奖补下达。